IVM 40/24-2 M Lp

99899910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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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使用您的设备之前,请阅读此原厂操作说明并遵照其进行操作,并妥善保存以供日后使用或供后续使用者使用。
首次投入运行之前,务必阅读编号为 5.956-249.0 的安全提示。
不遵守操作说明书和安全说明可能会导致设备损坏,并且对操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构成危险。
如有运输损坏,立即通知经销商。
提示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直接威胁性危险。
提示可能导致人员重伤或死亡的危险状况。
提示可能导致轻度伤害的危险状况。
提示可能产生财产损失的危险状况。
只能由接受过培训的专业人员使用设备以及需要使用本设备的物资,其中包括排除已记录的材料的安全工艺。
如果废气再循环进入房内,房内必须有足够的换气率 L。为了遵守所要求的极限值,再循环容积流量最大为新鲜空气量的 50%(室内体积 VR x 换气率 LW)。适用于没有特殊的通风措施:LW=1h-1。
该设备含有损害健康的粉尘。清空和保养过程,其中包括清除粉尘收集容器,只能由穿戴相应防护装备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在没有完整的过滤系统情况下不得操作设备。
遵守针对待加工材料的适用安全规定。
本设备不得在户外潮湿条件下使用或存放。
为确保设备立稳,操作转向辊上的驻车制动器。当驻车制动器打开时,设备可能发生不受控的运动。
如果工休时间较长或是使用结束后,请通过设备开关关闭设备并拔下电源插头。
发生短路或其他电气故障时存在致伤和损坏危险
触电危险、烧伤危险
必须关闭设备并拔下电源插头。
过滤器破裂 /泄漏时的应对措施:
立即关闭设备。
不得继续运行设备。
更换过滤器。
本设备适用于:
抽吸干燥、不可燃、有害的沉积粉尘;符合 EN 60335‑2‑69 标准的粉尘等级 M
限制:不得抽吸致癌物质。
使用可裁剪长度的废料软管,对干燥或微湿的吸入物进行低尘处理
工业用途,例如:在仓储和生产区域
商业用途,例如:酒店、学校、医院、工厂、商店、办公室或租赁业务。
任何其他用途均被视为不当使用。
不正确使用设备进行湿式吸尘
如果废料软管损坏,有害吸入物会泄漏
带有废料软管系统的设备不适合用于湿式吸尘。必须按规定使用本设备。
此外还需注意:
本设备不允许使用起重机装卸。
本设备不适合连接到产生粉尘的机器。
附件不在供货范围内,必须根据应用单独订购。
只有使用公称直径为 DN40 和 DN50 的抽吸软管时,才能保证设备功能正常。
包装材料可以回收利用。请按照环保要求处理包装。
电气和电子设备含有宝贵的可再利用的材料以及诸如电池、蓄电池或油等若使用不当或处理错误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性危险的组成部分。为了设备按规定运行,需要这些组件。用符号标记的设备不得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最新的内部材料信息请您在如下链接中查找:www.kaercher.com/REACH
只允许使用原厂附件和备件,它们可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故障地运行。
有关配件和备件的信息参见 www.kaercher.com 下的服务板块。
请注意:
供货范围不包含任何配件。配件必须根据应用单独订购。
只有抽吸软管的公称直径符合规定时(参见章节 技术数据),才能保证设备功能正常。
您可以从经销商或 KÄRCHER 分公司获取备件和配件。
打开包装时请检查产品是否齐全。如有运输损坏,请通知您的经销商。

拆下废料软管的所有 4 个环(长度 22 m)。

向左转动打开支架,然后向下拉出。
装入废料软管。
推入支架并向右转动将其关闭。

将废料软管向下拉 40-50 cm。
用扎带封闭废料软管的末端。
本设备适用于抽吸最高粉尘等级为 M 级的微尘。
有损健康的粉尘危害
吸入粉尘会导致呼吸道疾病。
不要在没有滤芯的情况下吸尘,否则,微尘排量的增加会对健康造成危险。
本设备作为工业吸尘器,适用于抽吸干燥、不可燃的粉尘(最大工作场所浓度值 ≥ 0.1 mg/m3)。
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座。
使用吸尘涡轮机设备开关接通设备。
始终依次接通和关闭吸尘涡轮机。为确保监测最小体积流量的压力表正常工作,必须接通所有吸尘涡轮机。
开始吸尘过程。
进行吸尘过程。
只有在设备关闭时,吸入物才落入废料软管中。
由于设备不会自动关闭,因此请定期检查废料软管中的料位。

如果吸入物较轻或堵塞,请拉出拉线以打开出口上的翻盖(仅在设备关闭时才可以)。
将废料软管稍微向下拉。
用相距 10 cm 的 2 个扎带将废料软管封闭。
剪断扎带之间的废料软管。
根据法律规定对废料袋进行废弃处理。
如果吸入物较轻,废料袋长度可达 2 m,而不会撕裂。
如果压力表显示最大负压(参见章节读取最小体积流量),则必须清洁过滤器。

在吸尘过程中封闭吸入口或抽吸软管。
拉动过滤器清洁阀 3-4 次,每次保持打开 1-2 秒。
使用吸尘涡轮机设备开关关闭设备。
拔下电源插头。
受伤危险
微尘会对皮肤、肺部和眼睛造成伤害
拆除抽吸软管后,必须用密封塞封闭抽吸接口。
拆下抽吸软管。

将密封塞精确地插入抽吸接口。
将密封塞推到底。
向右转动密封塞,直至抽吸接口紧密封闭。
使用驻车制动器固定设备。

松开过滤器环上的锁定装置,并将处置系统向前取出。
废水处理不当
环境污染
遵守所在地废水处理规定。
通过抽吸并用湿布擦拭清洁设备内部和外部。
在抽吸设备时,必须使用一台相同或更高规格的吸尘器。
如有必要,用水冲洗配件(不在供货范围内)并晾干。
装入处置系统
有挤伤危险
锁定时切勿将手放在处置系统和间隔环之间。
装入处置系统并用过滤器环上的锁定装置固定。
绕电缆支架卷绕电源线。
将设备放置在一个干燥的房间内,并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无关人员使用。
忽视重量
受伤与损坏危险
运输时注意设备的重量。
封闭抽吸接口,以确保无尘运输(参见章节封闭抽吸接口)。
松开驻车制动器并通过伸缩把手推动设备。
装载设备时,请握住底架和伸缩把手。
用车辆运输时,固定设备以防滑动和倾翻。
忽视重量
受伤与损坏危险
存放时注意设备的重量。
本设备只能存放在室内。
无意中启动设备,接触带电部件
受伤危险,触电
在设备上工作之前请关断设备。
拔下电源插头。
有损健康的粉尘危害
吸入粉尘会导致呼吸道疾病。
在进行维护工作(例如:更换过滤器)时,请佩戴 P2 或更高级别的防护口罩并穿上一次性防护服。
有损健康的粉尘危害
吸入粉尘会导致呼吸道疾病。
必须由制造商或经过培训的人员至少每年检查一次用于预防危险的安全装置安全技术功能是否完好,(例如:设备密封性、过滤器损坏、监控设备的功能。
含硅树脂的养护剂
塑料件可能会被侵蚀。
清洁时不要使用任何含硅树脂的养护剂。
除尘机是 BGV A1 规定的用于预防或排除危险的安全装置。
对于用户的保养工作,在不会对维护人员或其他人员造成危险的情况下,必须尽可能地拆卸、清洁和维护设备。适当的预防措施包括拆卸前的排毒。在拆卸设备的位置上采取局部过滤的强制通风、保养表面的清洁以及人员的适当保护措施。
设备外部从危险区域中移除之前,应通过吸尘处理对其排毒并且擦拭干净,或用密封剂处理。如果设备零件从危险区域取出,所有零件必须均视为脏污。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灰尘分布。
进行保养和维修作业时,如果脏污的物品无法取得满意的清洁效果,则必须将其丢弃。这类物品必须按照处理此类废物的适用规定放在防渗漏包装袋中进行处理。
运输和保养设备期间,用密封塞封闭抽吸管口。
对于简单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您可以自行落实。
定期用湿布清洁设备表面和容器内壁。
根据相应国家的事故预防法规定期检查设备。维护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按照制造商的说明定期执行,同时必须遵守现行法规和安全要求。只能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电气设备上的作业。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 KÄRCHER 分公司。
更换过滤器时会排放粉尘
排出的粉尘会对皮肤、肺部和眼睛造成伤害
更换过滤器时请穿戴规定的防护服。
在合适的维护区域进行过滤器更换。
根据法律规定废弃处理过滤器。
使用驻车制动器固定设备。
使用设备开关关闭设备。
拔下电源插头。
解锁并拆下吸头。
解锁并拆下间隔环。
拆下脏污的过滤器。
从设备中取出脏污的过滤器后,立即将其放入袋子中并密封。
根据法律要求废弃处理脏污的过滤器。
检查密封圈是否损坏。
清除纯净空气侧的污垢。
按相反顺序装入新的过滤器。确保过滤器压紧装置位于过滤袋中心。
装上间隔环并锁定。
装上吸头并锁定。
吸气涡轮未运行
排除故障:
检查插座和电源保险丝。
检查设备的电源线和电源插头。
接通设备。
吸力减弱
吸尘时粉尘泄漏
设备在使用寿命结束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废弃处理。
在每个国家,适用由我们的主管销售公司发布的质量保证条款。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您的产品发生了任何故障,我们都将为您提供免费维修,但是这种故障应当是由于机身材料或制造上的缺陷造成的。如属质量保证情况,请凭发票联系贵方经销商或就近联系获得授权的客户服务点。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kaercher.com/dealersearch
更多的质量保证信息(如果有)可以在您当地 Kärcher 网站服务区的“下载”下找到。

电气连接 | |
电源电压 | 220-240 V |
相位 | 1 ~ |
电源频率 | 50-60 Hz |
额定功率 | 2100 W |
最大功率 | 2300 W |
防护类型 | IPX4 |
防护等级 | I* |
允许的最大电源阻抗 | 0.224+j0.140 Ω |
尺寸和重量 | |
典型的工作重量 | 47 kg |
长 x 宽 x 高 | 680 x 655 x 1435 mm |
有效过滤面积 | 1.5 m2 |
环境条件 | |
存储温度 | -10-40 °C |
设备的性能数据 | |
容器容积 | 25 l |
真空度(最大) | 19.0 kPa |
使用抽吸软管 DN50 L=3 m 时的最大体积流量 | 250 m3/h |
使用抽吸软管 DN40 L=3 m 时的最大体积流量 | 205 m3/h |
使用抽吸软管 DN50 L=5 m 时的最大体积流量 | 230 m3/h |
使用抽吸软管 DN40 L=5 m 时的最大体积流量 | 190 m3/h |
抽吸软管接口 | DN70 |
抽吸软管标称宽度 | DN40/50 |
废料软管订货号 | 6.907-506.0 |
主过滤器订货号 | 9.990-018.0 |
根据 EN 60335-2-69 标准测得的数值 | |
手臂振动值 | < 2.5 m/s2 |
不确定度 K | 1 m/s2 |
声压级 LpA | 77 dB(A) |
不确定度 KpA | 2 dB(A) |
电源线 | |
类型 | H07RN-F 3G1.5mm2 |
零件编号 | 6.650-035.0 |
电缆长度 | 10 m |
我们在此声明,基于其设计和结构以及我们投入市场的款型,下述机器满足欧盟指令的相关基本安全健康要求。如果在没有与我方协商的情况下更改机器,本声明失效。
产品:干式吸尘器
产品:湿式/干式吸尘器
类型: 9.989-xxx
相关的欧盟指令2006/42/EC (+2009/127/EC)
2014/30/EU
2011/65/EU
应用的协调标准EN 60335-1
EN 60335-2-69
EN 55014-1: 2017 + A11: 2020
EN 55014-2: 2015
EN IEC 61000-3-2: 2019
EN 61000-3-3: 2013 + A1: 2019
EN 61000-3-11: 2000
EN 62233: 2008
EN IEC 63000: 2018
适用的国家标准-
签署人受管理层的委托并且全权处理相关事宜。

文档全权代表:
A. 海牙
Kärcher Industrial Vacuuming GmbH
Robert-Bosch-Straße 4-8
73550 Waldstetten(德国)
电话:+49 7171 94888-0
传真:+49 7171 94888-528
Waldstetten, 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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