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 50/55 C Classic Bp

97722910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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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第一次使用設備之前,請閱讀原版操作說明書與隨附的安全提示,並遵守之。
為日後使用或其他所有者使用方便,請妥善保管這兩本小冊子。
本研磨式吸塵機用於對平整地面進行濕式清潔。
本設備可透過調節水量和清潔劑用量應對各種清潔任務。透過向水箱添加清潔劑調整劑量。
工作寬度和清水箱及污水箱的容量(參見技術資料一章)可實現有效的清潔,同時獲得較長的使用壽命。
BD 50/55 W Classic Bp 帶有驅動電機。
BD 50/55 C Classic Bp 沒有驅動電機。
本設備可以根據相應的清潔任務裝備不同的附件。查閱本公司產品目錄或訪問我們的網站 www.kaercher.com。
本設備適用於商業和工業使用,例如酒店、學校、醫院、工廠、商店、辦公室或租賃場所。務必按照本使用說明書的說明使用本設備。
本設備只允許用於清潔對潮濕和拋光不敏感的光滑地面。
本設備不適於清潔冰凍地面(例如冷庫)。
本設備不適於在有爆炸危險的環境中使用。
本設備允許在限定斜度的平面上運行(參見 技術資料一章)。
包裝材料可回收利用。請按照環保要求處理包裝。
電子和電氣設備包含有價值的可回收材料,通常還包含電池組、電池或油等元件或材料,如果處理或廢棄處置不當,它們可能會對人體健康和環境造成潛在危害。為了設備能正確的運作,需要這些元件。用符號標記的設備不得與生活垃圾一同處理。
有關成分的最新資訊,請查看網頁:www.kaercher.de/REACH
只允許使用原廠附件和備件,以確保設備安全無故障地運行。
關於附件和備件的資訊請參見 www.kaercher.com。
打開包裝時請檢查產品是否齊全。附件缺失或運輸損壞時,請通知您的經銷商。
在首次使用本裝置前,請詳閱並遵守本使用說明書和隨附的手冊:毛刷清潔裝置(編號:5.956-251.0)安全須知。
本裝置允許在具有限定坡度的平面上運作(參閱「技術資料」一節)。
本裝置可能會翻倒
受傷危險
只能在不超過允許坡度的平面上運作裝置(參閱「技術資料」一節)。
錯誤操作會導致事故危險
可能導致人員受傷。
必須正確指導操作人員使用本設備。
只有在護罩和所有護蓋都關閉後,才允許使用本裝置。
缺少或更換過的安全裝置!
安全配備是為了您的安全而存在。
請勿規避、移除或禁用安全裝置。
裝置會在安全開關
鬆開時關閉。
處理電池時,注意下列警告:
![]() | 遵守電池說明中、電池上和本操作說明中的注意事項。 |
![]() | 穿戴護眼用具。 |
![]() | 酸液和電池遠離兒童。 |
![]() | 爆炸風險 |
![]() | 禁止火源、火花、明火和煙霧。 |
![]() | 酸液灼傷風險 |
![]() | 急救。 |
![]() | 警告 |
![]() | 處置 |
![]() | 切勿將電池丟進垃圾桶。 |
** 不屬於供貨範圍
清潔過程或日常保養的操作元件為黃色。
保養和檢修的操作元件為淺灰色。
![]() | 清水箱排放口 |
![]() | 污水箱排放口 |
![]() | 清水箱液位 (25%) |
![]() | 充電器插頭插入處 |
![]() | 綁紮點 |
![]() | *拖把架 |
![]() | 注意錯誤的插接位置 損壞危險 充電器插頭不得插入此處 |
![]() | 升/降刷頭踏板 |
![]() | 刷子釋放踏板 |
* 選配
將吸水桿裝入吸水桿懸掛裝置中,使型材板位於懸掛裝置上方。
旋緊翼型螺母。
插上抽吸軟管。
說明 | 訂單號 |
---|---|
115 Ah - 免維護 | 2.815-091.0 |
80 Ah - 免維護 | 2.815-090.0 |
76 Ah - 免維護 | 2.815-099.0 |
105 Ah - 免維護 | 2.815-100.0 |
酸液逸出有化學灼傷危險!
僅在電池放電時為電池注水。
處理電池酸液時,請佩戴護目鏡並立即用水沖洗噴濺到皮膚或衣服上的酸液。
電池損壞風險!
使用含有添加劑的水會使電池保固失效。
在給電池補充加水時,只能使用蒸餾水或去離子水 (EN 50272-T3)。
請勿使用任何第三方添加劑或改進劑。
在充電過程結束前一個小時,添加蒸餾水。按照電池上的標記規定,注意遵守正確的酸液液位。
充電過程結束時所有的電池必須鼓冷風。
AGM 和 gel 電池有損壞危險!
打開電池殼或在其上鑽孔會損壞 AGM 或 gel 電池,必須更換。
切勿打開電池殼或在其上鑽孔。
切勿蓋住洩壓閥或對其進行改動。
僅使用指定的充電器對 AGM 和 gel 電池充電,參閱「給電池充電」一節。
拆卸和安裝電池
機器位置不穩定
拆卸和安裝電池時,注意機器位置是否安穩。
接錯電極
電子控制設備損壞
連接電池時,注意確保電極正確。
深度放電
損壞危險
運行設備前先給電池充電。
排放污水。
向上翻轉污水箱。
如圖所示將電池裝入設備中。
115 Ah,2.815-091.0
80 Ah,2.815-090.0
105 Ah,2.815-100.0
76 Ah,2.815-099.0
用電池安裝套件中的連接電纜連接電極。
將連接電纜夾緊在尚未接線的電池電極 (+) 和 (‑) 上。
將設備側電池插頭與電池側電池插頭連接。
向下翻轉污水箱。
拆卸和安裝電池
機器位置不穩定
拆卸和安裝電池時,注意機器位置是否安穩。
將程式開關調至「OFF」位置。
斷開電池插頭。
排空污水。
提起污水箱,然後將其放在一邊。
將裝置端纜線從電池的負極端子拔下。
將剩餘纜線從電池拔下。
卸下電池。
根據法律規定處置廢電池。
充電器使用不當
電擊
注意遵守設備型號銘牌上的電源電壓和保險裝置。
僅在乾燥且通風充分的環境中使用充電器。
在充電過程中,危險氣體會在水箱下方聚積
存在爆炸危險
給免維護電池充電前向上翻轉污水箱。
使用不適當的充電器
損壞危險
不要將充電器與設備側電池插頭相連接。
僅使用與安裝的電池型號相配的充電器。
仔細閱讀充電器製造商使用說明書,尤其是要注意遵守安全提示。
電池組 | 容量 | 充電器 |
---|---|---|
2.815-091.0 | 115 Ah | 6.654-329.0 |
2.815-090.0 | 80 Ah | 6.654-329.0 |
2.815-099.0 | 76 Ah | 6.654-329.0 |
2.815-100.0 | 105 Ah | 6.654-329.0 |
平均充電時間約 10-15 小時。
在充電過程中不得使用設備。
本設備配有一個深度放電保護裝置,即如果達到了仍然允許的最低限度電量,則清潔刷電機和渦輪機關閉。
將本設備直接駛至充電器,同時應避開斜坡。
拔下設備側電池插頭。
將電池側電池插頭與充電器連接。
將充電器電源插頭插入插座。
根據充電器使用說明書中的說明進行充電。
將設備側電池插頭與電池側電池插頭連接。
運行中的危險情況
受傷危險
出現危險時,必須鬆開安全開關。
打開清水箱密封蓋。
加注清水(最高 50 °C),至加注漏斗下緣。
加注時可以用軟管夾夾緊清水軟管。
關閉清水箱密封蓋。
不合適的清潔劑
健康危險,設備損壞
僅限使用推薦的清潔劑。如果使用其他清潔劑,則營運方在運行安全性和事故危險上所承擔的風險加大。
僅限使用不含稀釋劑、鹽酸和氫氟酸成分的清潔劑。
遵守清潔劑上的安全提示。
不要使用大量起泡的清潔劑。
使用 | 清潔劑 |
---|---|
所有防水地板的保養清潔 | RM 746 RM 756 RM 780 |
光滑表面的保養清潔(例如花崗岩) | RM 755 es |
工業地板的保養清潔和徹底清潔 | RM 69 ASF |
精細陶瓷瓷磚的保養清潔和徹底清潔 | RM 753 |
衛浴瓷磚的保養清潔 | RM 751 |
衛浴清潔與消毒 | RM 732 |
所有耐鹼地面(例如 PVC)的除渣 | RM 752 |
油氈地面除渣 | RM 754 |
向清水箱添加清潔劑。
清水箱加注漏斗的蓋子可用於測量正確的清潔劑量。其內側刻有刻度。
根據地板面層的髒汙程度,透過調節鈕來調節用水量。
用少量水嘗試進行第一次清潔。逐步增加用水量,直至達到所需的清潔效果。
清水箱用空時,刷頭在沒有液體供應的情況下繼續工作。
必須調節傾斜度,確保吸水桿的吸水膠條在整個長度上都均勻地壓在地面上。
將裝置放置在無坡度的地面上。
將裝置向前行駛一小段距離。
讀取水平儀。
鬆開螺母。
調節螺絲,使水平儀的指針處於兩個標線之間。
旋緊螺母。
要檢查新設定,請再次將裝置向前行駛一小段距離。必要時重複該調節過程。
透過高度調節影響吸水膠條與地面接觸時的彎曲度。
將裝置向前推動一小段距離。
將吸水膠條的彎曲度與下圖進行比較。
鬆開螺絲。
在吸水桿和間隔滾輪之間插入足夠數量的墊片,使吸水膠條達到正確的彎曲度。
將剩餘未使用的墊片安裝在間隔滾輪上方。
旋入螺絲並旋緊。
在第二個間隔滾輪上重複整個過程。
將裝置向前推動一小段距離。
檢查吸水膠條在整個長度上的彎曲度。
必要時重複該調節過程。
將程式開關切換至所需的清洗程式。
顯示幕依次顯示:
Kärcher
電池充電狀態和工作小時數
至下一次維保時間
操作面板軟體版本
電池充電狀態和工作小時數
為了改善吸塵效果,可調節吸水扒的傾斜度和高度(參見
污水箱已滿時,浮子關閉吸塵口,吸塵渦輪機轉速加快。在這種情況下,要升起吸水扒,移動設備,以排空污水箱。
透過調節閥調節用水量。
向下按壓吸水桿操控桿。
吸水桿降下。
開始吸塵。
踩下刷頭踏板、脫開並使其上升。
將安全開關拉至伸縮把手。
刷頭啟動,裝置以設定的速度行駛。
鬆開安全開關。
踩下刷頭踏板並使其卡入。
繼續行駛一小段路程。
抽吸剩餘用水。
升起吸水桿。
吸塵關停後還會慣性運作 10 秒鐘。
將程式開關調至「OFF」位置。
必要時給電池充電。
環境污染!
污水處理不當可能造成環境污染。
遵守所在地廢水處理規定。
從支架上取出排放軟管,然後將其降到相應的集水裝置上方。
壓合或彎折計量裝置。
打開計量裝置蓋罩。
排放污水。透過按壓或彎折調節用水量。
用清水沖洗污水箱。
擰下清水排放蓋。
讓清水流出。
裝上清水排放蓋並擰緊。
注意擰緊後軟管接頭在清水箱密封蓋中應位於最低點。
斜坡行駛
受傷危險
在裝載和卸載時,僅在不超過最大斜度的斜坡上運作本裝置(參閱「技術資料」一節)。
慢速行駛。
忽視重量
受傷與損壞危險
運輸時請注意裝置的重量。
只能在他人協助下或使用行駛驅動裝置的情況下裝載本裝置。
踩下刷頭踏板並使其卡入。
升起吸水桿。
用車輛運輸時,根據現行準則固定裝置以防滑動和傾翻。
忽視重量
受傷與損壞風險
存放時注意設備的重量。
霜凍
凍住的水導致設備損壞
徹底排空設備中的水。
將設備保管在無霜凍的地方。
本設備只能存放在室內。
長時間存放之前,要給電池完全充電。
在存放期間,每月至少要給電池完全充電一次。
存在受傷危險!
該裝置可能會意外啟動,並造成人身傷害。
在裝置上進行各項作業之前,將程式開關調至「OFF」位置。
拔下充電器的電源插頭。
排放和處理污水和清水。
可以與您的經銷商協定定期的安全檢查或簽訂保養合同。請與我們協商。
不當清潔
損壞危險。
不得用水噴射本設備。
不得使用腐蝕性清潔劑。
有關各項保養工作的詳細說明參見 保養作業一章。
排放污水。
用清水沖洗污水箱。
使用浸有中性洗滌用堿液的抹布擦拭設備外部。
檢查細濾網,必要時清潔。
清潔粗濾網。
清潔吸水膠條,檢查是否有磨損,必要時再次調整高度或更換。
檢查刷盤是否有磨損,必要時更換。
給電池充電。
如果充電狀態低於 50%,必須給電池連續完全充電。
如果充電狀態高於 50%,只有當下次使用需要充足運行時間時,才能給電池充電。
頻繁使用時,至少每週給電池連續完全充電一次。
有關各項保養工作的詳細說明參見 保養作業一章。
清空清水箱,並沖掉沉積物。
清洗清水過濾器。
清潔浮子和細濾網。
檢查電池電極是否有氧化,必要時刷掉氧化層。注意確保連接電纜牢固。
清潔污水箱和罩蓋之間的密封件,檢查密封性,必要時更換。
如果使用非免維護電池,則檢查電池的酸液密度。
較長時間停機時,只有給電池完全充電後,才能存放設備。每月至少給電池完全充電一次。
讓客服安排進行規定的檢修。
當吸水膠條磨損至磨損標記時,必須翻轉或更換吸水膠條。
取下吸水桿。
旋出星形手柄。
取下塑膠件。
取下吸水膠條。
推入新的吸水膠條。
插上塑膠件。
旋入星形手柄並旋緊。
打開污水箱蓋罩。
向上拉出粗濾網。
將粗濾網放到自來水下沖洗。
將粗濾網裝入污水箱中。
排放清水(參見快速排放清水一章)。
擰下清水箱密封蓋。
拔出清水過濾器並且用乾淨的水進行沖洗。
安裝清水過濾器。
裝上清水箱密封蓋。
提示: 注意擰緊後軟管接頭在清水箱密封蓋中應位於最低點。
打開污水箱蓋罩。
鬆開卡鉤。
向下拔出浮子室。
從浮子室中取出浮子並清潔。
取下並清潔細濾網。
按照相反的順序組裝所有零部件。
刷毛長度達到 10mm 後,請更換刷盤。
升起刷頭。
踩下刷子釋放踏板。
將刷盤側向從刷頭下方拉出。
將新的刷盤放到清洗頭下方,向上按壓並且使其卡入。
存在受傷危險!
該裝置可能會意外啟動,並造成人身傷害。
在裝置上進行各項作業之前,將程式開關調至「OFF」位置。
拔下充電器的電源插頭。
排放和處理污水和清水。
如果參考本表格無法排除故障,請聯絡客服。
我們的負責銷售的公司所發佈的品質保證條件在每個國家均適用。在品質保證期內,如果您的產品發生了任何故障,我們都將為您提供免費維修,但是這種故障應當是由於機身材料或製造上的缺陷造成的。如屬品質保證情況,請憑發票聯絡貴方經銷商或就近聯絡取得授權的客戶服務點。
您可以在以下網址找到更多資訊:www.kaercher.com/dealersearch
說明 | 零件編號: | 說明 |
---|---|---|
刷盤,全紅 D51 | 9.753-021.0 | 用於所有常見的清潔任務。用於所有表面的一般清潔。 |
刷盤(極軟) | 4.905-028.0 | 用於清潔敏感性地面和拋光。 |
黑色刷盤(硬毛)刷盤(軟毛) | 4.905-027.0 | 由天然纖維製成,用於清潔和拋光。 |
刷盤(適中,軟毛) | 4.905-026.0 | 用於所有表面的一般清潔。 |
刷盤(硬毛) | 4.905-029.0 | 用於頑固污垢和深度清潔。僅適用於耐磨表面。 |
百潔墊驅動圓盤,479 mm | 4.762-534.0 | 用於使用百潔墊清潔。附快速更換接頭和碟盤。 |
百潔墊,500 mm(軟質) | 6.371-146.0 | 附天然刷毛,用於拋光。有效去除劃痕。 |
百潔墊,508 mm(軟質) | 6.369-468.0 | 輕質粒度,適用於地面拋光。 |
百潔墊,508 mm(適中至軟質) | 6.369-079.0 | 用於清潔所有類型的地面。 |
百潔墊,508 mm(適中至硬質) | 6.369-078.0 | 用於去除頑固污垢和進行深度清潔。 |
百潔墊,508 mm(硬質) | 6.369-077.0 | 用於清潔嚴重髒污的地面和進行深度清潔。 |
金剛石墊,508 mm(粗糙型) | 6.371-260.0 | 用於粗略清潔/修復。可去除細小劃痕,使表面乾淨、絲滑和啞光。用於使用黃色金剛石墊之前的表面處理。作為基礎結晶的結晶墊。 |
金剛石墊,508 mm(適中型) | 6.371-261.0 | 用於粗略清潔/修復。可去除細小劃痕,使表面更均勻、更有光澤。用於使用綠色金剛石墊之前的表面處理。作為高光結晶的結晶墊。 |
金剛石墊,508 mm(精細型) | 6.371-240.0 | 可輕鬆拋光複合地板、水磨石和天然石材表面。用於使用白色和黃色金剛石墊後的保養清潔。 |
微纖維墊,508 mm | 6.371-271.0 | 出色的清潔能力。還能有效清潔細瓷地磚。 |
三聚氰胺墊,508 mm | 6.371-025.0 | 用於有效清潔微孔表面的三聚氰胺墊套裝。 |
吸水桿,850 mm | 4.778-008.0 | 抛物線型吸水桿,吸水膠條由耐磨的紅色 Linatex 製成,附支撐滾輪。 |
吸水膠條,33 吋,紅色 | 4.400-011.0 | 由 Linatex 製成,耐磨。 |
吸水膠條,33 吋,透明 | 4.400-005.0 | 由 PU 製成,耐油脂。 |
裝置性能 | |
額定電壓 | 24 V |
電池容量 | 80 / 115 Ah (5 h) |
平均功率消耗 | 630 W |
抽吸渦輪機功率 | 250 W |
清潔刷驅動裝置功率 | 500 W |
理論清潔面積效率 | 2040 m2/h |
清水箱容積 | 55 l |
污水箱容積 | 55 l |
最高水溫 | 50 °C |
最高水壓 | 0.06 bar |
工作區域最大斜度 | 2 % |
吸塵 | |
抽吸功率,空氣量 | 24 l/s |
抽吸功率,真空 | 9.5 (95) kPa (mbar) |
清潔刷 | |
工作寬度 | 510 mm |
刷子直徑 | 510 mm |
刷子轉速 | 180 1/min |
清潔刷接觸壓力 | ≥ 27 N |
尺寸和重量 | |
允許的總重 | 205 kg |
空載重量(運輸重量) | 90 kg |
電池艙尺寸 | 353x359x290 mm |
根據 EN 60335-2-72 標準測得的數值 | |
總振動值 | <2.5 m/s2 |
不確定度 K | 0.2 dB(A) |
聲壓級 LpA | 65.2 dB(A) |
不確定度 KpA | 2 dB(A) |
聲功率級 LWA + 不確定度 KWA | 84.1 dB(A) |
歐盟符合性聲明 |
我們在此聲明,基於其設計和結構以及我們投入市場的款型,下述機器滿足歐盟指令的相關基本安全健康要求。如果在沒有與我方協商的情況下更改機器,本聲明失效。
產品:外接式設備管理模組
類型: 1.127-xxx
相關的歐盟指令2014/53/EU
2011/65/EC
應用的協調標準EN 60335-1
EN 623681-1: 2014
EN 62311: 2008
EN IEC 63000: 2018
EN 301 908-1 V15.1.1
EN 301 511 V12.5.1
EN 300 328 V2.2.2
EN 301 489-52 V1.2.1
使用國家標準-
簽署人受董事會的委託、代表董事會處理事務。
文檔全權代表:
S. Reiser
Alfred Kärcher SE & Co. KG
Alfred-Kärcher-Str.28 - 40
71364 Winnenden (德國)
電話: +49 7195 14-0
傳真:+49 7195 14-2212
Winnenden, /03/01
符合性聲明(英國) |
我們在此聲明,基於其設計和結構以及我們投入市場的款型,下述機器滿足歐盟指令的相關基本安全健康要求。如果在沒有與我方協商的情況下更改機器,本聲明失效。
產品:外接式設備管理模組
類型: 1.127-xxx
相關的歐盟指令2014/53/EU
2011/65/EC
應用的協調標準EN 60335-1
EN 623681-1: 2014
EN 62311: 2008
EN IEC 63000: 2018
EN 301 908-1 V15.1.1
EN 301 511 V12.5.1
EN 300 328 V2.2.2
EN 301 489-52 V1.2.1
使用國家標準-
簽署人受董事會的委託、代表董事會處理事務。
文檔全權代表:
S. Reiser
Alfred Kärcher SE & Co. KG
Alfred-Kärcher-Str.28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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